幼儿园托班及乳儿班相关房间室内设计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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乳儿班大图.jpg

托儿所应包括托儿班和乳儿班,托儿班宜接纳2周岁~3周岁的幼儿,乳儿班宜接纳2周岁以下幼儿。
托儿班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及要求应与幼儿园生活用房相同。
乳儿班房间的设置和最小使用面积应符合以下规定。
乳儿室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为50平米
喂奶室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为15平米
配乳室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为8平米
卫生间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为10平米
储藏室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为8平米
每个托儿班和乳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为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。当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,托儿所生活部分应单独分区,并应设单独出入口。
喂奶室、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喂奶室、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,喂奶室应靠近对外出入口;
2 喂奶室、配乳室应设洗涤盆,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,当使用有污染性燃料时,应有独立的通风、排烟系统。
乳儿班卫生间至少应设洗涤池2个、污水池1个、保育人员厕位1个。